为推动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的通知》(沪文旅发〔2023〕53号)(详见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的有关规定,虹口区现开展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工作。
1、项目范围和数量
推荐项目范围为已列入虹口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区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数量不多于6项。
2、项目标准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2.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3.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4.体现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和红色文化特点,与上海城市文化发展相融合;
5.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3、保护单位要求
根据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相关要求,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项目时,需同时填报该项目建议保护单位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中“项目保护单位”和“项目保护计划”相关内容),对保护单位基本信息、保护职责、保护计划、保障措施、经费预算等进行详细说明。同时,保护单位需在项目申报书“保护单位承诺”栏盖章,相关传承人(群体)需在“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栏签名。
4、申报材料
1.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2023年版(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
2.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片(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片);
3.辅助材料。
其中,“项目申报书”和“辅助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九份,电子版一式一份;“项目申报片”需提交电子版,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
相关材料及要求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下载。
5、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13日17:00。
6、材料受理
地址:水电路1412号四楼 虹口区非遗中心
邮编:200434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5538018
虹口区文化馆
虹口区非遗中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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