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不含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协同发展,推进新产品、新标准、新模式的应用推广,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1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题,围绕典型产品、典型应用、典型服务模式等方向,遴选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挖掘推广行业广泛认可、企业现实应用的产品案例,为更多地方和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路径参考(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典型案例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其联合体等,应在辽宁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对于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同类型典型案例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市组织企业准备申报材料,于6月23日前将案例申报书(一式三份)、案例推荐函及汇总表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推荐单位,对申报案例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并通知被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28日前登录电子申报系统(网址:119.161.169.27:9002)完成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下载申报书并填写上传。
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典型案例名单。对拟支持的典型案例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张诗蕾 024-86913469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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