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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补充征集郑州市软科学研究专家的通知

关于补充征集郑州市软科学研究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1:04:57 发布部门: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优化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按照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要求,结合《郑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需补充征集郑州市软科学研究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主要适用于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咨询论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咨询论证、评审评估评价、结题验收等活动。

  学科门类为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等,专业类包含但不仅限于政治学类、社会学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金融学类、法学类、统计学类等,或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熟悉国内、省市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咨询服务等工作经验。

  二、征集条件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完成评审评估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4.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二)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技术专家:

  (1)近三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企业技术专家:

  (1)近三年作为项目组成员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3)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创新龙头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2.管理专家: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县(处)级以上职务。

  (2)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

  (3)担任市级以上社会团体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

  (4)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5)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6)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高级管理人员。

  (7)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三、入库方式

  1.专家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请专家根据科技专家管理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学科分类及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学术成就、特长经历等信息,将作为系统自动抽选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仅用作专家咨询报酬发放,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否则专家费将无法发放。我局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3.需要完善信息的专家会收到手机短信,请按照短信内容的要求步骤,上网完善核实相关信息。

  4.各单位和个人请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实,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对个人和单位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法规处 王霞丽

  联系电话:0371-67181456

  网络技术支持:郑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0371-67183377

  2023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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