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工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各省级高新区,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以及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分二批次进行。我市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9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8日。
二、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三、申报对象
在娄底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
四、申报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点击“企业申报”,将跳转至“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也可以选择直接登录该平台。企业填写信息注册通过后,即可开展后续申报工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企业,可按照系统提示找回信息。
3.提交材料。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一是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日前提交。二是书面申报材料提交。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副本一企业留存,副本二报送所在地科技部门初审,正本报送娄底市科技局审验(收件)。同时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填好将电子版报所在地科技部门汇总。并在认定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到省高企认定办。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高企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中介机构承诺书》须装订到书面申报材料中。
五、核实初审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工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实、现场核查,并到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查询申报企业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公函(附件4)、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信息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娄底市科技局,汇总表还须报电子版。
经所在地科技部门初核后,申报企业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正本)及相关证明原件提交娄底市科技局审验。审验符合条件的,由娄底市科技局将企业书面申报材料、推荐公函及汇总表统一报送省高企认定办受理。
六、有关事项
1.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工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高度重视,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强培育指导。严格按照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要围绕优势产业链以及文化产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申报,积极组织开展高企认定政策和专业技术宣讲培训,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
2.要积极引导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符合条件企业可在提出高企认定申请的同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以便享受有关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3.企业务必真实、有效提供相关认定申请材料,对于申报过程中发现企业偷税漏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4.省认定办和市科技局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5.请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积极组织入驻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请各省级高新区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积极会同所在地科技部门,组织区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6.市科技局将对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申报企业进行抽查。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0738-8225587
娄底市科技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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