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28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4-3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3420066。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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