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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淮北市“人才飞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7:08:20 发布部门: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科经局、科创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空间布局,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柔性引才新机制,集聚海内外创新资源、高端人才,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根据《淮北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淮科〔2023〕8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淮北市“人才飞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在淮北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于淮北市行政区域外高端人才富集、科研机构众多的国内外城市,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等为目的,建立的科研基地、研发中心、成果转化中心等研发机构和专家工作站等创新载体。

  二、申报条件

  (一)研发机构申报的条件:

  1.申报单位对研发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研发机构与申报单位在主营业务领域和研发方向上应具有一致性;

  2.研发机构应当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 100 万元;

  3.研发机构办公和科研场地不少于 100 平方米,拥有自主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活动必需的科研设备、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

  4.具备能够对接合作的自有技术研发基础,拥有一定数量的当地专业研发人员。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研发机构聘用的专业研发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占总研发人员的50%以上;

  5.每年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不少于 2 个,在淮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个;

  6.申报时与不少于1家当地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二)专家工作站申报的条件:

  1.申报单位与不少于1家当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行业组织签署合作协议;

  2.申报单位须与专家签订 3 年以上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专家每年为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 个月;

  4.聘请的专家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5.专家每年能够为申报单位提供1 项以上新技术成果,解决 2 项以上技术难题。

  三、申报材料

  1.《淮北市“人才飞地”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人才飞地设立证明包括整体、内部照片,研发设备清单及照片;

  3.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4.申请单位近一年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名单、职称、学历复印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时间证明);开展研发活动、成果转化等相关证明材料;与当地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或专业机构等签订的合作协议。

  5.企业对人才飞地人、财、物支持等方面相关证明材料。

  6.前期工作成效情况及下步建设方案等。

  四、申报要求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人才科,同时报送申报书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文档。

  联 系 人:赵德勤 刘梅

  联系方式:0561-3032275

附件下载
淮北市“人才飞地”申报书.doc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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