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条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经项目征集、评审、审核、公示等程序,市科协决定对32个“科普项目”予以立项(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签订项目合同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模板提交合同(一式六份)至市科协,合同签订后,市科协将按合同约定拨付项目首期款。其中,项目(2023KP02)首期款为5万元,其余项目首期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评估完成后,按照验收结果拨付尾款。
二、按要求实施项目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深圳市财政有关规定。项目执行期间,积极配合市科协及市科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按时提交验收材料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深圳市科协“科普项目”总结》等验收材料一式三份至市科协,同时报送WORD版及扫描件至邮箱kxkpb@shenzhen.gov.cn。
四、主动申报项目事项变更
如不能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的,可在5月26日(星期五)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协提出放弃立项。
附件:2023年度市科协“科普项目”立项名单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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