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贸)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3﹞95号)要求和省经信厅部署,请各地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并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查验,并于6月15日前将县区推荐函(加盖印章扫描版)、企业《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加盖企业印章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企业附属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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