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0日 15:49:24 发布部门: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收藏

  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发改委,镇江新区经发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为做好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52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地对照省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数据表,根据大纲要点撰写申请报告摘要(简要介绍建设背景及必要性、依托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主要任务与目标、总投资和建设内容、管理与运行机制,篇幅3000字左右),并对其研究创新实力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的省工程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精准;已获得省工程中心认定的依托单位不得在相同方向(领域)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当年仅限申报1家,多头申报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拟申报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请各地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按要求审核汇总后填写申报汇总表,并于6月9日前将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摘要报送我委(表格、大纲要点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诗琪 电话:0511-84425335

  附件下载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xiaoqiu)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