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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8:11:59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收藏

  省科协团体会员,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协现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一)评估对象:2023年8月止建站期满的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建站单位的总体运作情况,引进院士及专家团队的情况及效益,工作站在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评估方式和时间

  评估工作由省科协组织,采取工作站自评、提交资料、材料评估、抽查调研的方式进行。评估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站开展自评,经所在地级以上市科协或所属省级学会审核后提交书面材料;第二阶段,省科协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估和现场抽查评估。经评估合格的建站单位,由省科协重新发文认定并授予牌匾。

三、评估材料要求及报送

  1.请各建站单位依据《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详见https://www.gdsta.cn/tzgg/content_27599)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并填报《工作站评估自评表》和撰写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约3000字)。

  2.评估材料须提供以下附件资料:(1)建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建站单位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3)建站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参与工作站工作的科技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评估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版),经所在地级以上市科协或所属省级学会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逾期作自动放弃继续建站处理。

四、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系人:朱莉芳020-28328388 蔡晓冬020-2832832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

  邮 箱:945329352@qq.com

附件下载
工作站评估自评表.docx
附件下载
建站单位评估名单.docx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Alber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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