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昆山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文体广旅规〔2022〕10号)和评审工作安排,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昆山市群众文化发展引导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现向社会公示结果。
公示时间:5月18日—5月24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科联系。联系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科;联系电话:0512-57321602。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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