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文商旅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区级文商旅产业扶持发展政策项目(文化产业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关系在姑苏区,从事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核心及相关领域企业;
2.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
4.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保护区、姑苏区文商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申报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引进企业申报房租补助
(1)企业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引进注册落地,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2)租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正式发票复印件、租金支付记录证明;
(3)申报主体与纳税主体、实际租赁主体、租金支付主体须一致。
(二)新增“规上”文化企业奖励
根据审核名单,由所在街道直接通知。
(三)“规上”文化企业引进奖励
(1)备案证明材料;
(2)引进的“规上”文化企业入库证明。
三、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7日至5月30日止。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首次登录需注册,点击2023年姑苏区、保护区文商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
以上项目均按照“企业申报-街道初审-区教体文旅委复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审-领导小组备案或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次序编写,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街道留档,胶装成册。
请各街道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填写《关于组织2023年区级文商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文化产业第一批)申报和复核汇总表》(加盖街道公章)和申报材料(加盖街道公章),于6月5日前交至区教体文旅委产业发展处。
区教体文旅委产业发展处联系人:税龙68727508。请需要申报的企业先与所在街道经发处(局)联系(平江街道:康美蓉67270352;金阊街道:王赵玥68298871;沧浪街道:许哲文65163858;双塔街道:周泠孜 65232959;虎丘街道:焦蓉65332957;苏锦街道:付睿宁67211039;吴门桥街道:魏王尧辰68218875;白洋湾街道:孙黎65342886)。
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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