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昆办发〔2022〕103 号)以及《昆山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昆金融办〔2022〕12 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昆山市金融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属于细则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二、支持对象
在昆山注册设立并依法经营的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持牌专营机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绿色金融领域相关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昆山市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1);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二)申报机构分类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含增资)类:
(1)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有效批文;
(2)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新迁入的提供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2.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奖励类:
(1)发改委或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关文件;
(2)完税证明;
(3)项目投资明细,包括被投企业的营业执照、投资协议、划款凭证、被投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截图等材料。
3. 发行绿色债券的主体:
(1)债券发行审批文件;
(2)债券上市流通公告。
提供的材料非原件的(复印件或截图等),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申报入口:“昆如意” 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进入首页右侧服务专区“项目申报”—“2023 年项目申报”完成网上申报环节,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区镇组织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通过平台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时限为 3 个工作日,材料齐全转交至市政府金融办,金融办业务科室审核,审核时限为30 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确定拟兑现企业名单及资金安排。
3.市政府金融办将拟兑现企业名单及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报市财政局复核。金融办负责将通过复审的企业名单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7 个工作日,并征求区镇意见。
4.对于公示无异议、区镇无意见的,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下达资金计划。
五、其它事项
1. 2023 年“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使用电子收据进行兑付,请各企业项目申报人务必认真学习《电子收据-企业端操作手册》(见附件 3),项目申报平台操作界面右侧提供下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网进科技4001098886-1 咨询。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申报单位无法提供真实完整财务数据的,取消奖励资格。
3.企业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的,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已享受的各类奖励,责令退回,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4.享受分期拨款奖励政策的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并请各区镇提供企业尚在辖内经营的证明材料,企业通过“昆如意” 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上报至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5.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联系电话:市政府金融办 57009193、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5518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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