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乌科规〔2023〕2号),现将2023年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券申领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5月17日至5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实名,并附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典4882909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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