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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十一批)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6:18:23 发布部门: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四工信科技〔2023〕82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四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四工信科技联〔2022〕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第十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推荐重点

  申报单位必须是建立并已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较好企业和绿色工厂企业为推荐重点。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认定基本条件,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按照申请报告、评价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及上报时限

  1.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与属地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现场考察并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确保企业上报的材料真实可靠,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过联合审核后,择优推荐。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会同当地科技部门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并附电子版)和推荐意见务必于5月24日前上报市工信局。同时将上报文件抄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海关、市税务局。

附件下载
附件_1.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oc
附件下载
2.四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下载
3.四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doc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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