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信科技〔2023〕82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四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四工信科技联〔2022〕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第十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推荐重点
申报单位必须是建立并已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较好企业和绿色工厂企业为推荐重点。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认定基本条件,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按照申请报告、评价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及上报时限
1.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与属地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现场考察并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确保企业上报的材料真实可靠,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过联合审核后,择优推荐。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会同当地科技部门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并附电子版)和推荐意见务必于5月24日前上报市工信局。同时将上报文件抄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海关、市税务局。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