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普基地的动态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委托各市科技局对2004—2019年已认定的以及2020年拟认定的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进行了调研考核,在经专家评审把关后,形成了拟重新认定为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建议名单,共计298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辽宁省科技厅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3428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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