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5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7号)、《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重大项目公开竞争类项目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厅开展组织推荐有关工作。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一)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2023年度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6月15日16:00前提交,推荐单位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二)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等2023年度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6月15日16:00前提交,推荐单位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三)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6月19日16:00前提交,推荐单位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四)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等2023年度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7月3日16:00前提交,推荐单位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五)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科技创新2030—“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重大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6月9日16:00前提交,推荐单位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的项目分别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科技部。
二、项目申报咨询及推荐受理业务部门
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专项业务咨询:
科技部:010-58884897/88387283/88387278/88225070/88225137
省科技厅受理处室:社发处
电话:0591-87883248/87881503/87912231/87881871
(二)“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等专项业务咨询:
科技部:010-58884885/58884865
省科技厅受理处室:社发处
电话:0591-87883248/87881503
(三)“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专项业务咨询:
科技部:010-68598087/59198064
省科技厅受理处室:农村处
电话:0591-87881230/87869618/83517063
(四)“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等专项业务咨询:
科技部:010-58884862/88225057/58884827
省科技厅受理处室:社发处
电话:0591-87883248/87881503
(五)科技创新2030—“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重大项目业务咨询:
合肥国家实验室:0551-65099918
省科技厅受理处室:高新处
电话:0591-87881286/878832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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