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企业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补助车辆应接入青岛市新能源汽车综合监管平台。
2.《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请报告》除写明审核通过车辆情况,还应说明各环节剔除的不符合审核要求车辆及具体原因。
3.对于2020年度车辆,此次未申报或不符合相关要求未通过审核的,以后年度不再予以集中清算。
4.其他未尽事宜参见《附件》。
请将公示后(不少于7天)无异议的清算车辆信息连同申报材料等,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政府四期办公楼812房间)。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璐,51917630
市财政局:徐晓岚,85855859
市科技局:林乔,85911332
市发展改革委:吕媛媛,85911453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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