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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四批社会领域项目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9:02:45 发布部门:青海省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四批社会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截止。根据工作安排,拟对相关项目开展专家咨询论证,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5月19日各项目具体汇报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创业发展孵化器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号。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项目第一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答辩,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如项目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二)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

  (三)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

  重点汇报内容: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项目各合作方工作基础、合作模式及分工等。

  (四)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五)请务必携带系统生成的带二维码的项目申报书10份,以及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如品种审定证书、科研奖励证书、成果证书、测试报告、发表论文、专利证书、合作协议书等)。

  (六)请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

  (七)本次会议邀请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刘世铭 王杏芳

  联系电话:0971-8244588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四批社会领域项目答辩顺序.xlsx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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