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实施细则》(青科字〔2022〕20号)有关事项,针对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现发布青岛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相关机构
1.研究开发服务
(1)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2)国家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公共研发平台、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的依托单位;
(3)市级(含)以上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4)各区(市、功能区)引进的具备科技服务能力的机构,经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后可申请入库。
2.检验检测服务
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单位。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加入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二)黄河流域(山东、青海、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四川、甘肃、河南)、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内相关机构
1.可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服务的当地部属或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2.为当地所属省级创新券服务机构,且近两年内提供过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获得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
3.由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荐的确需由外地机构提供专门服务的机构,经资质审定后择优入库。
二、入库申请条件
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三)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
(四)无诚信异常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服务内容
科技创新券支持以下服务:
(一)研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工业(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中试及工程化开发等服务;
(二)检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服务。
四、入库流程
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机构入库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的方式。服务机构入库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重新申请入库。
(一)服务机构申请入库
申请加入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单位登录“青岛市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试运行)”(网址:http://cxq.qdsipc.com),点击系统首页右上角“注册”(已在该系统进行注册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注册并登录后点击“单位名称”,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服务机构管理”-“机构入库申请”-“入库申请”,进入“服务机构入库申请”页面,按要求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简介及主营业务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填写过程中可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随时保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二)组织审核
市科技局委托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组织审核,形成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拟入库名单。
(三)名单公示、公布
市科技局网站公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拟入库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库名单。
(四)服务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填报
服务机构入库后,服务机构登录“青岛市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试运行)”(网址:http://cxq.qdsipc.com),在线填报服务项目清单、收费标准及服务项目相关信息,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委托专家审核后在线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冰璇、钱洪娟
电 话:0532-85630985、85938030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2号环海大厦25楼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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