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共7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联系人:伍子铭,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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