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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和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7:57:35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镇人社函〔2023〕69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在技术攻关创新、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传承作用,根据《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镇人社规发〔2012〕1号),决定开展2023年度“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及评估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

  (一)申报范围。全市范围内有技能大师作为领衔人,能配备一批青年技术技能骨干为助手,能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技能人才培养的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单位和载体。优先培育数字技能人才为领衔人。

  (二)申报条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江苏工匠”、“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三带乡土人才”、“镇江工匠”、“镇江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镇江市技术能手”、“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等奖励和荣誉,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或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或开发研制、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或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

  3.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应用、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4.授艺带徒方面。积极参与“名师育高徒”活动,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且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为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

  5.传统工艺传承方面。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挖掘传统工艺,开展工艺传承、宣传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所属辖市、区人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填写《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和申办报告。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开展计划等。

  2.初审推荐。5月29日前,各市、区人社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初审,上报推荐名单;驻镇省属、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市人社局初审。

  3.评审认定。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评审,认定不超过5个“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评审认定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文公布、颁发铭牌,并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2万元。

  二、领衔人变更认定

  (一)申报范围。对上年度评估考核合格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退休、调离的,工作室符合条件的同职业(工种)人员;领衔人调动到本市新单位的。

  (二)申报条件。与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条件相同。

  (三)申报程序。按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程序申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领衔人变更申报进行评审。对评审认定的新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文公布、颁发铭牌。

  三、评估考核

  (一)考核对象。2012年以来认定的镇江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考核内容。近年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础保障、技术成果、技术交流、带徒传艺、日常管理等情况。5月29日前,各工作室按要求填报《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考核表》(见附件2)。

  (三)考核管理。市人社局组织专家成立考核评估组,通过审阅材料和现场抽查,对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评估考核,分别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对评估考核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当年不参加评估考核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对连续三年评估考核不合格的,撤销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对领衔人已经退休、调离原单位的,变更领衔人或取消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技能大师工作室是发现、培育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也是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各地要积极开展申报和评估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要按照标准严格审核,做到好中选优。各地推荐申报1-2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认真指导并督促辖区内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要求参加评估考核。

  (三)申报认定及评估考核材料要真实、详实。各单位提交的表格和报告(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包括获奖证书、出版物、技术认定及技术创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审核后退归)。

  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0511-85340338

  通讯地址:镇江市人社局职建处(运河路79号)

  电子邮箱:750660696@qq.com

  附件:

  1.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考核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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