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高认字〔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的申报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本次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我市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宣传动员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宣传和动员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企业(见自治区《通知》附件1)、拥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非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中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积极申请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组织材料报送
(一)申报时间
(二)材料要求
1.网上材料。企业需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广西高企管理系统分别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企业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广西高企管理系统填写的所有信息请务必与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所填内容及顺序一致。留有空缺或空白页面的材料,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2.纸质材料。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广西高企管理系统网上形式审核后,请将一式一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纸质材料(要求从系统中下载、正反双面打印,并附上《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等文件原件后装订成册)、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见自治区《通知》附件2-4)送至属地高企认定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申报材料受理
1.南宁高新区注册企业通过南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联系人:唐小淞,电话:0771-5816641,地址: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4楼1405室。
2.南宁市高新区外的县(市、区)、开发区注册企业通过南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联系人:班璐,电话:0771-3813782,地址: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25号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大楼301室。
三、注意事项
(一)因系统优化升级,所有申报企业需重新进行系统注册。注册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须与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一致。
(二)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见自治区《通知》附件5)的有关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不用提交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签字盖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
附件: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5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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