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吉浙两省《关于深化与浙江省对口合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学习和借鉴双创活跃地区双创服务平台及载体的建设理念和成功经验,不断提升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同时学习温州精神,促进省内孵化器(众创空间)非公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省科技厅于5月22-28日举办2023年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2日(周一)至2023年5月28日(周日),共7天。5月22日报到,5月28日返程。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人。
(二)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运营机构负责人。
三、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新形势下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模式、孵化育成服务能力提升、资本赋能创业孵化、借鉴学习浙江省“双创”发展经验、优秀“双创”载体建设等内容开展,培训采取专家授课、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
四、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省科学技术厅主办,吉林省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促进会承办。
(二)各孵化载体限报1人。
(三)为方便接送站,参训学员统一乘坐同一航班集体往返,请提前自行订票。出发:5月22日,长春至温州的航班(17:20龙嘉国际机场T2-20:30龙湾国际机场T2,南航CZ3370),返程:5月28日,温州至长春的航班(13:10龙湾国际机场T2-16:25龙嘉国际机场T2,南航CZ3369)。
(四)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自觉服从管理,因学员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五)学员在参训前要充分考虑自身状况,提前做好自我健康检测,确保无重大疾病,不影响本次外出培训学习的整体安排。学员培训期间带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出现发烧等症状,请第一时间联系工作人员。
(六)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和安排,全程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思考,学用结合,课程结束后提交1篇学习心得。
(七)本次培训班培训费及住宿费用由承办方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八)报名回执请于5月17日前提交报名回执(具体方法见附件,微信扫描参会回执小程序,填写并提交参会人员信息即可),科技厅将对报名名单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促进会
康景瑜 13844184303
杨宇婷 18304312373
省科技厅人才处
刘爽 0431-88910207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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