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3〕319号)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辖区内铅蓄电池企业申报工作。自愿提出公告申请的企业要如实填写《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2015年本)》。申报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对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于5月26日前将初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逾期未反馈,视为零报送。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3〕319号)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江洋,电话:0551-6353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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