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实施,根据《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财行〔2020〕5号)文件,现将2023年度淮安市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试点项目的资助。具体包括:
(一)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
2022年获批承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
(二)标准制(修)订
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并于2022年经相应标准化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发布。主导国际标准制(修)订情况参照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结果。主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承担单位须是该标准第一起草单位。
(三)标准化试点
2022年通过考核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022年通过考核验收并被评估为优秀的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淮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
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单位或组织;
2.信用记录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方式
登录淮安市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http://bsdt.huaian.gov.cn/ipgs/gotoCzjbNewIndex.do?type=wdxm)在“申报指南”栏目中,选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线申报标准化专项资金。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
县区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三、其他
(一)申报单位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负责,并填写《淮安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有序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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