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以及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质量,提升科研经费使用绩效,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科技支撑。现向全市公开征集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入库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项目牵头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能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
(三)项目负责人、企业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和本次申报入库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同一专题申报入库不得超过1项。
(四)申报入库项目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企业有3项及以上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
2.项目负责人、企业有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半年未结题;
3.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符合项目查重有关规定;
4.项目负责人、企业未按要求填报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5.申报入库项目不符合相应专项、专题申报入库基本条件;
6.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记录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须在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zj/login/)进行单位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填报入库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已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管理和申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入库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专题主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完成入库。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至2023年5月31日17:00,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至2023年6月9日17:00。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征集项目入库工作是组织实施好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环节,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从严把关、择优推荐。
(二)本次入库项目才能申报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在库项目须删除后,重新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入库,正式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得修改。
(三)申报入库项目须提供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入库申报承诺函(附件3)、单位独立法人资格佐证、项目组人员学历学位职称佐证、上年度项目牵头单位财务状况佐证,以及所申报专题入库条件要求的其他佐证。
(四)本次征集项目入库工作是组织实施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正式申报项目时以组织申报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专题业务咨询:请联系申报专题联系人进行咨询。
(二)综合性业务咨询: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科陈军成,0759-3335154。
(三)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65(QQ群:309025903,仅限单位科研管理员1人进群)。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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