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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7:46:42 发布部门: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凤泉湖高新区,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

  按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数量要求

  贷款贴息省工信厅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分配我市9个名额,凤泉湖和各县区推荐数量要求我局将另行发文通知。应收账款融资推荐项目数量不限。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企业申报。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辖区内项目库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同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申报工作,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入库。

  (二)加强审核把关。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实,在申报资料的复印件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印章。

  (三)择优推荐上报。贷款贴息项目请推荐单位按照附件1中项目入库评审标准要求以及有关要求,择优上报,于2023年5月29日前正式行文附项目入库推荐表(附件7),连同项目申报材料送我局(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应收账款项目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7月3日前正式行文附项目入库推荐表(附件7),连同项目申报材料送我局(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推荐上报项目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四)评审入库。贷款贴息项目市工信局将按照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抽取一定比例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收账款项目市工信局将征询市人行意见后按程序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请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等负责,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情况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项目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3号)中规定的合规经营要求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2〕25号)的有关规定。

  (四)请各项目单位及时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进行项目填报。同时,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的地市,原则上2024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各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潮州市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表;

  4-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应收账款奖励项目入库申报表;

  5.供应链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

  6.企业贷款情况明细表;

  7.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项目入库推荐表;

  8.潮州市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书(封面);

  9.获得应收账款融资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

  1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2〕25号)。

附件下载
附件.zip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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