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局、稀土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请从自治区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请各地区、单位积极筛选项目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项目征集通知中关于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等具体要求。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企业停产,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及时整理拟申报项目材料,征求所在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
2.申报单位根据国家项目征集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于5月29日前完成在线提交材料,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于5月15日至6月30日16:00前完成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于5月30日前将项目推荐文件、《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邮箱btkjjjhc@163.com。港澳台项目请于6月27日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推荐报送。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合作科,电话:0472-5618486。
2.网络在线填报有关事宜咨询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电话:0472-5618474。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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