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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3:36:57 发布部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辖内各支行: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和标准

  在江门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二、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2.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

  2.《供应链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附件2)。

  3.承诺函(附件3)。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1.企业到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确认融资金额。

  2.企业向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五、其它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5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将企业申报材料及《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附件2:供应链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xlsx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2023年5月6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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