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发改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2〕1号)《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2〕1号)《常州市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常政办发〔2020〕88号)《关于在全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中推进“十链突破、百企领航、千景应用”的实施方案》(常办发〔2022〕26号)《市工信局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工作的通知》(常工信融合〔2021〕44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发布《2023年常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提升工业转型升级、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节能循环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常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除外);
(二)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五)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属地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辖市(区)工信部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服务”版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
在线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8885680。
2.线下申报:书面材料须以辖市(区)为单位,由辖市(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并报送至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送材料包括:①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纸质稿;②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2份;④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类项目还需报送辖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2份;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补助项目、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贴息项目还需报送辖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2份。
(三)受理时限。企业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其中,“十链突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市(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遴选优质项目。辖市(区)工信、发改(重大项目办)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高质量发展有支撑作用、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做到推荐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确保项目操作过程规范有序。
(三)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常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四)强化材料审核。在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的基础上,辖市(区)工信、发改(重大项目办)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对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项目是否真实、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五)加强绩效评估。市级相关部门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抽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辖市(区)工信、发改(重大项目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申报主体应配合市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联系电话:0519-85681214(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0519-85681838(市财政局工贸处)、0519-85580373(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0519-8568916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1202(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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