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石科〔2022〕21号)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认定评审,现对通过认定评审的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对其中企业认定有异议的,请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杨辉 刘佳栋
联系电话:85053256 85085849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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