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以下简称:《入库通知》)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3〕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专题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我局将按程序组织项目入库评审。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入库通知》以及《项目入库材料要求》(附件2)组织并提交申报材料(同时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报),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各区应对照《入库通知》规定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严格初审把关,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并于2023年6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正式行文(附件4《项目入库情况表》和附件5《区域绩效目标申请表》)上报我局(技术创新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
项目入库的通知
2.项目入库材料要求
3.2024年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
4.项目入库情况表
5.区域绩效目标申请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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