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科企函〔2023〕10号),经研究,我市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三明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事项
1.大赛组织按照《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明市赛工作方案》(见附件)执行。大赛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积极向辖区内的企业介绍、宣传大赛方案,做好大赛组织报名工作。大赛报名网站:www.cxcyds.com。企业注册截止日期和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2023年6月16日和6月23日。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及时督促辖区内的企业按时提交。
二、赛事联系方式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
赖志华 0598-8592253、13950945672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明市赛工作方案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明市赛工作方案
一、赛事名称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明市赛(以下简称“三明市赛”)
二、承办单位
三明市赛由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承办,具体工作由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负责。
三、企业参赛条件
1.三明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6.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7.参赛企业不得是失信被执行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项目。
四、比赛流程
(一)报名及确认
1.报名: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2.审核确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及时做好参赛企业资格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请各参赛企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报名参赛。在后续如发现参赛企业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因此出现纠纷的由各参赛企业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初赛
7月上旬举行,每个项目由3名专家通过网上评审方式进行,专家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作为参赛企业的最终得分,按得分排序,分值靠前的企业进入决赛。
(三)决赛
1.决赛初步定于7月下旬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采用8+7模式答辩评选,参赛企业PPT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7分钟。
2.每家参赛企业接受评委现场评分,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作为参赛企业的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3.各参赛企业比赛结束后,与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比赛成绩。
五、奖项、奖金及晋级推荐
1.奖项设置。市赛原则上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实际参赛企业数量调整。参赛企业按决赛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依次确定一、二、三等奖。若出现同分需决出不同奖项的,则在比赛的最后,由评委票决,不再加赛。
2.奖金设置。奖金总额29万元,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奖金主要用于企业后续创新创业活动。
3.结合省科技厅分配的名额,按决赛成绩排名,推荐晋级省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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