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咸政发[2023]3号)、《咸宁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需求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共遴选出9个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见附件1)予以发布。现就做好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方对接
(1)揭榜方应为省内外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社会组织(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揭榜方根据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见附件1),积极与需求方进行对接。需求方应认真对待揭榜方的申请,双方要加强沟通,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需求方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自主确定最终的合作对象。
(3)需求方确定揭榜方后,应共同制定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2),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首期拨款。揭榜方与需求方的对接在线下完成。
二、项目申报
1.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方案、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内的项目名称应与发榜的项目名称一致)、首期拨款凭证、信用信息报告、所属地区资金配套承诺函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2.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咸政发[2023]3号)精神,揭榜制科技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市级和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1:1比例共担,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要做好资金配套工作,并提供资金配套承诺函。
3.申报单位登录“咸宁市科技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xnkehui.com/),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咸宁市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封面(盖章)、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
4.项目实施期原则上2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之前,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年。
5.请各承担单位将盖章的项目申报书一份送市科技局留档备查。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8:00。
三、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科室: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受理地点:银泉大道628号咸宁市科技局404室
联系电话:0715-8132103
(二)技术咨询(网上注册、网上申报等操作问题)
市创新创业促进中心 高松 0715-8148679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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