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的通知》(苏市农产〔2023〕4号)和《苏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苏市农规〔2021〕3号)要求,经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区镇推荐,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拟推荐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机科反映。联系电话:0512-6398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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