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及《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机构遴选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首批入选合作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月8日—5月12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电话:020-66390824
地址:广州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19楼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5月8日
上一篇: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第五批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桂科社字〔2023〕19号)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