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高质量布局建设株洲市科技创新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株洲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株洲市科技创新平台包括两类,即:校企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星创天地、众创空间、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详见附件1)
二、申报原则
按照“同一技术方向、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认定一个(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原则,新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得与已认定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平台依托单位填写相应平台的建设申请书,并附相关佐证资料,于6月4日前将申报书、附件资料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所在区域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2.推荐单位。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12日前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
3.受理单位。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所有平台项目的推荐文件和申请书,并组织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立项文件发布。
四、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2.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各科技创新平台申报要求,提前谋划、及时填报提交相关资料。
3.各申报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负责。
4.申报材料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
受理中心:0731-28687676
2.业务咨询
科 研 科:0731-28687671
成 果 科:0731-28687649
农 社 科:0731-28687610
邮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68号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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