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按通知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起止时间和纸质材料份数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情况作为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奖惩,向社会公开,同时停止申报单位5年内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25日前将项目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附件14)、《区域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5)、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逾期将不再受理。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流程开展项目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和实地核查。请收到实地核查通知的申报单位,积极配合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如实地核查工作无法开展,将取消申报项目的入库资格。
附件:1.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申报指南
2.硅能源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3.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4.申报材料清单
5.封面
6.申报函及项目申报声明
7.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申报表
8.硅能源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9.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10.项目完工证明
11.审计报告模板
12.项目实施说明书
1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14.XX 区项目汇总表
15.区域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1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魏巍,联系电话:8338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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