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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惠州市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17:12:37 发布部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惠东、博罗、龙门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3〕9号),现将《惠州市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2024年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请你们公开发布入库申报通知,转发通知至属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会同园区管理机构尽快与符合条件的 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做到应报尽报,并将企业名单于5月23日前报送我局。

  二、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请各有关县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指导企业按照2024年工作细则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三、按要求做好预审及初审工作。请各县工信主管部门会同会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核,以上报文的形式加盖公章并出具明确的预审或初审“同意上报”意见。

  四、做好申报项目上报工作。请各县工信主管部门汇总项目正式申报材料,连同上报文以及附件2、3、4加盖公章后于5月29日前上报我局。上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全套PDF一份,另附附件3、4、5以及附件1-3、1-4的WORD或EXCEL版本),电子版注明“**(企业名称)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督促项目申报单位除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于5月23日24时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填报申报材料,需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超过受理截止时间系统将关闭资料上传入口,具体操作指南见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文件》。

  五、有关要求

  (一)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按“谁审核、谁负责” 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资金审核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局从未委托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委托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第三方机构代替企业递交申报材料。

  (三)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所属园区管理机构和县工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材料组织、预审、初审等工作,也可径向市、县工信部门及园区管理机构反映(惠东县科工信局,电话:8807122;博罗县科工信局,电话:6206066;龙门县科工信局,电话:7785448;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电话:8688929;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电话:8916681;博罗产业转移园,电话:6222713;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电话:6530222 ;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电话:2873301)。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2024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入库通知.zip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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