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宿污防指〔2021〕2号)要求,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县区预审、市级审查、社会公示、动态管控的工作方式,开展“绿色标杆”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申报评定流程,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邀请5名省级以上行业专家,组织召开了宿迁市第五批次“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市级验收会。经查阅资料、现场勘察、组织讨论,结合验收监测结果,专家组认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达到“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建设要求,拟同意通过验收。
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5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携带纸质证明材料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27-84363200,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816室。
附件:第五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市级验收结果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地址 |
验收结果 |
1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 |
通过 |
2 |
赛得利(江苏)纤维有限公司 |
化学纤维 |
江苏省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188号 |
通过 |
3 |
大亚木业(江苏)有限公司 |
人造板行业 |
江苏省宿迁市运河岗产业园圣象路1号 |
通过 |
4 |
天御减振器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栖霞山路20号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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