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加快提升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依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和省厅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第10批)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基本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编制《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3)。
二、申报企业结合经营业务主要涉及的领域,按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分类(共7类,附件2)对应申报,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类。
三、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申报企业基本条件和形式要件的审核把关,对企业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盖章,于2023年5月31日前,行文上报我局。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三份)和《2023年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A238号窗口(江东中路265号),电子版(工作总结用word格式,数据表用excel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科技创新处,电话:025-68788764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电话:025-68788922
邮 箱:whzhangseu@163.com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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