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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10:33:57 发布部门: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77号)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推荐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示范企业申报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按照省工信厅印发的《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2〕110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各县(市、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在行业上以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主,其中制造业企业不低于推选企业数量的60%。

  二、申报资料和名额分配

  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组织辖区内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附件1)。同时提供与申报材料一致的扫描pdf文件。

  示范企业推选名额分配:宝塔区不少于5个,安塞区、子长市、黄陵县不少3个,高新区、志丹县、洛川县不少于2个,其余县区、管委会不少于1个。

  三、有关要求

  开展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是转变发展理念,应对市场挑战,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填写《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基础信息汇总表》,随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23日前报送市工信局非公经济发展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郭絮 0911-7092607

  邮箱:yanangongxin@163.com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座467室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xlsx
附件下载
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申报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情况表.doc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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