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8/5199.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看相关申报指南(未注册用户需按照操作流程先行注册后再登陆查看,如有问题咨询010-58882999),于2023年5月18日8:00至6月19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3年6月12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申报书简表”),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指定邮箱。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重点专项范围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重点专项。
三、部省联动项目
四川省部省联动项目需经专家咨询论证后择优推荐,具体咨询论证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导出项目申报书和预算书,于6月12日18:00前一式6份报送至农村科技处,并同步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四、专项受理处室
以上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由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受理。
五、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郑首航 聂炜玮
电 话:028-86781773 028-86711518
邮 箱:854418473@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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