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工信科技〔2023〕76号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继续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实施一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一)项目申报单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中的采矿业(门类B),制造业(门类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门类D)等行业。
(二)内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外资项目未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2.项目应为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建项目,项目已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3.项目应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非新建投资类型;
4.项目应在“泉州市工业投资管理系统”(https://portal-sso.fujiansme.com/cas/login)”上进行激活,登录账号信息与县级工信部门对接。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2023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3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需提供节能承诺函(附件3)。
以上材料应分别按顺序订书机装订,纸质版(一式一份)应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档(Excel和pdf文件)。
(二)县级工信部门推荐:
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填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申报材料汇总后,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项目与《申报表》《汇总表》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准确、一致;
(二)列入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三)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直接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无需再重复申报;
(四)项目申报材料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登陆泉州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可下载本通知中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联 系 人:谢坤霖 联系电话:28382809
电子信箱:22284742@163.com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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