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工作,根据2022年11月23日印发的《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申报的通知》(下称“申报通知”)要求,定于2023年首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评审后,继续开展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方式
支持方向及方式、项目内容要求、需上传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申报要求等按申报通知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3年5月5日9:00起。
三、申报网址
http://xmgl.kjt.guizhou.gov.cn。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的经费支持额度不可超过申报通知明确的最高支持额度。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书中填报的绩效目标需重点突出项目执行期第一年可完成的相关指标。
(三)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申报通知,按要求选准申报类别和方向,准备申报材料。
(四)进入储备项目评审环节,但未通过评审入库的项目,须重新凝练项目建设内容,方可再次申报。
(五)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履行审核责任,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审核推荐工作。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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