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雏鹰瞪羚企业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次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次雏鹰瞪羚申报工作,同时对2019年度备案的瞪羚企业开展复审。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1.申报安排。具备条件企业用一级帐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framework/),完善相关信息,进入“新型创新主体服务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申报,上传必要附件。5月31日申报截止。
2.复审安排。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有效期3年,2019年备案的瞪羚企业需要重新申报进行复审,重新通过备案后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联系人:卢正轩栾道琨
联系电话:2127091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4-2398315
丹东市科技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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