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新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财政国资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全市项目攻坚暨产业强市大会精神,推动《镇江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实施,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将紧扣“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建设需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镇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助力镇江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将分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等四类项目组织。
1.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围绕我市重点打造的四大主导产业集群和八条重点产业链,聚焦绿电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大力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零碳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发优势,为我市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科技支撑。
2.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瞄准国际前沿,加强绿色低碳高技术战略部署,围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需要,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支撑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建设。
3.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围绕农田土壤固碳减排和农业废弃物碳源转化等技术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构建低碳农业技术发展新模式,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4.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在绿色建筑、智慧交通、资源循环利用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新路径,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美丽镇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独立研发机构以及在镇高校。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财务系统须设立研发费用科目;申报主体为规上工业企业、高企的,须建有研发机构,并有研发费用支出(研发机构及研发费用支出以在国家“统计一套表”中107-1和107-2表的有效填报为准,由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核查)。
2.有重点研发及政策引导类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近5年有强制终止项目、近3年有应结未结项目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曾得到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将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将取消本类别项目评审资格。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类及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类及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员工,且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
3.项目研发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完善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镇科计〔2021〕10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5.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
6.使用市财政经费购置且符合入网条件的研发设备,须纳入“镇江市科技资源云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大型仪器”统一开放共享。
三、组织方式
1.本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镇高校等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负责组织推荐。
2.本项目实施期为3年,采取竞争择优、定向组织等方式实施,对于实施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相对集中的科技项目,可采取定向组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在充分调研会商的基础上,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推荐,经专家论证后立项实施。
相关项目申报注意事项、推荐名额等具体事项详见对应指南。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须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一致。
2.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重大专项一式五份,其他项目一式两份。其中附件材料需附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技术合作协议等主要材料。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学院章、处室章、实验室章、研发中心章等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章无效),技术输出方还须在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完成登记。
3.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盖章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原件随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地址:南徐大道68号1号楼9楼)。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8:00,逾期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5.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kjj.zhenjiang.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1)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联系人:郭秋丽、郑万奎
联系电话:0511-80822821
(2)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联系人:钟静茹、应东昊联系电话:0511-80822815、0511-80822812
(3)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处联系人:陈晨、赵双福联系电话:0511-80822817
(4)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处联系人:贾利民、赵双福联系电话:0511-80822816
附件:
1.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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