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创新〔2023〕160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加快提升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依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现将2023年(第10批)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须具备基本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编制《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3)。
二、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涉及的领域,按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分类(共7类,见附件2)对应申报,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类。
三、各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科)会同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大数据产业等业务主管处(科)室负责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其他软件,大数据产业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区块链、云计算及大数据服务等)。
四、请各市积极组织软件企业申报,指导企业编写《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于2023年6月20日前行文将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二份)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我厅,同时将文件和企业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ord和Excel格式)。
联系人:技术创新处,电话:025-69652812,邮箱:707248671@qq.com;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电话:025-69652687;大数据产业处,电话:025-69652633。
附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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