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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4:20:10 发布部门: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马钢等重点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资料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开展申报工作。现将重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本次申报工作包括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一区一业一样板、贷款贴息、融资租赁等4个事项。

  二、各方职责

  (一)项目单位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项目单位对照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要求,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092、62871705。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2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24时。

  马钢等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原则上通过项目所在县区系统申报。

  (二)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

  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须按照省级申报通知规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必须达100%。对初审通过推荐上报的项目,由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以正式行文方式报送推荐文件一套,包括: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扫描件等,同时上传至申报平台。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三)市经信局

  市经信局将按省文件规定对上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届时请相关载体及企业做好配合。

  三、其他要求

  请各载体经信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切实遵照《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2】154号)(见附件2)要求,明晰自身责任,务必严格把关,同时全程做好资料归档、保存工作,事毕将重要资料报市经信局备份。

  请相关企业、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吃透文件精神,特别是要高质量编写申请报告等资料,并完整提交相关审批文件、各类证明资料,确保不重不漏。

  特此通知。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及附件.zip
附件下载
附件2·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2】154号).pdf
附件下载
附件3·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省、市、县区(开发园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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